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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可转换的公告

系统管理员 2021/06/02 星期三


尊敬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申请/获证组织:

感谢贵组织对我中心的信任与支持,选择我中心为贵组织提供认证服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CNCA),于2021年1月8日发布《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7:2021,以下简称“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2021年第2号公告),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相关要求。

为广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获证组织充分满足国家认监委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最新要求,我中心正在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转换,根据国家认监委2021年第2号《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精神,我中心就与申请/获证组织有关的转换实施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新旧规则下认证证书的差异

2010年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认证依据为GB/T 22000/ISO 22000,以及所依据的专项技术规范(通常称为“国标+规范”)。

2021年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后,认证证书所载明的认证依据仅为ISO 22000:2018,不再载明所依据的专项技术规范。

二、转换过渡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12月31日,作为2010年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向2021年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转换过渡期。

三、转换过渡期的申请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中心可以依据2010版和202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之一,为申请组织策划和实施认证活动。因为201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废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起,因此我中心在2021年6月1日起不再受理。

1、初次认证的受理(含转机构)

(1)2021年6月1日前(不含当日)我中心依据2010版和202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之一,为申请组织策划和实施认证活动。

(2)2021年6月1日起(含当日)我中心统一依据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为申请组织策划和实施认证活动。

2、再认证的受理

(1)2021年6月1日前(不含当日)我中心依据2010版和202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之一,为申请组织策划和实施认证活动。

(2)2021年6月1日起(含当日)我中心统一依据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为申请组织策划和实施认证活动。

3、监督审核的安排

(1)2021年6月1日前(不含当日)我中心依据2010版和202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之一,为已获证组织策划和实施监督审核认证活动。

(2)2021年6月1日起(含当日)我中心统一依据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为已获证组织策划和实施监督审核认证活动。

4、扩大、缩小认证范围的受理

(1)扩大认证范围的,转换过渡期期间,2021年6月1日前(不含当日)可依据2010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现场审核,2021年6月1日后(含当日)依据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现场审核;

(2)缩小认证范围的经项目评审确认需要通过现场审核验证的,2021年6月1日前(不含当日)可依据2010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现场审核

四、转换过渡期的认证证书颁发和使用

(1)2021年7月1日起(含当日),不再颁发2010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证书

(2)2021年7月1日后,获证组织需要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开展相应的认证活动,获证组织结合最近的一次监督审核进行认证证书的转换。

五、转换过渡期的认证证书认可标志的使用

(1)依据2010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活动发放的认证证书,获证组织在我中心认可业务范围内使用CNAS认可标识,直到其结合最近一次监督按照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活动。

(2)依据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认证活动发放的认证证书,在我中心通过认可转换前(预计不晚于2021年7月1日)不使用CNAS认可标识;在我中心通过认可转换后(预计不晚于2021年7月1日),在我中心认可业务范围内使用CNAS认可标识(我中心转换通过后已通告形式告知,获证组织应立即停止使用不带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另行安排证书换发)。

六、推荐的获证组织证书换发时机(适用于已获证组织)

(1)建议获证组织关注我中心认可转换进度,待我中心认可转换通过后,结合最近一次审核活动,申请换发认证证书

(2)当获证组织发生扩大范围、缩小范围、管理体系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时,应依据2021


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接受现场审核,结合审核活动换发认证证书;

(3)当获证组织发生认证证书所载明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需要申请换发认证证书时,通过监督审核或补充审核依据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换发认证证书。

 

我中心2021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可转换工作有疑问的组织,可与中心客服人员或各地分支机构联系。

特此通知!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2021版).docx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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