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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5001)使用IAF-MLA/CNAS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的通告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证组织: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已正式签署国际认可论坛(IAF)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MLA)。标志着获得CNAS认可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得到了IAF此领域多边互认协议其他签署方的承认。

为使广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证组织及时享有国际互认的权益,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已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签订《IAF-MLA/CNAS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使用协议》,并在协议框架内使用IAF-MLA/CNAS互认联合标识。

现就换发互认联合标识证书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自2021年8月10日起颁发/换发的依据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使用“IAF-MLA/CNAS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限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可业务范围内)。

2.持有GB/T45001-2020/ISO45001:2018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仅有CNAS认可标识的获证组织,可申请换发“IAF-MLA/CNAS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具体为:

(1)监督审核时段,随同当期审核结论换发认证证书;

(2)再认证审核时段,随同当期审核结论换发认证证书;

(3)任何其他时段,组织可主动申请换发认证证书。

注:再认证换发认证证书不收取正本制证费(副本费用依据中心证书收费办法执行);监督审核、其他时段换发认证证书需缴纳制证费(依据中心证书收费办法执行)。

3.认证依据为GB/T 28001-2011认证证书,不再换发IAF-MLA/CNAS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证书,请相关组织尽快完成旧版标准转换工作。

4.证书换发事宜,请贵单位与我中心客户经理联系。

 

附件:IAF-MLA/CNAS标识展示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21年8月10日

IAF-MLA/CNAS标识展示

获证组织完成证书换发后IAF-MLA/CNAS互认联合标识与认证机构名称、认证机构徽标在证书页面共同展示。获证组织不能够单独使用 IAF-MLA/CNAS 标识、IAF-MLA 国际互认标志

 

 

IAF-MLA/CNAS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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