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期5S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组织:
5S管理成熟度评价业务自2021年4月正式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组织的关注和好评,并已为多个优质5S管理现场实施和颁发了等级证书。9月全国“质量月”期间,为持续引导和帮助各类组织科学实施5S管理,不断夯实现场管理基础,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期5S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以实现清晰可见、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场为目标,结合5S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原理,由现场及精益管理专家对组织5S管理的成熟度进行系统量化评价,促进组织基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组织,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以组织独立的二级单位或部门申请,并确保实施5S管理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评价依据
《企业5S管理准则》
四、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五、评价费用
5000元/人日。根据申请二级单位和申请部门数量以及管理复杂程度,确定评价所需人日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老师、付老师
电 话:010-68416961、13671296389
010-68453941、13311116876
邮 箱:chaiyx@caq.org.cn、fuj@caq.org.cn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期5S管理成熟度评价报名工作的通知.pdf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