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5S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组织:
为引导和帮助各类组织科学实施5S管理,不断夯实现场管理基础,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组织开展5S管理成熟度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以实现清晰可见、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现场为目标,结合5S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原理,由现场及精益管理专家对组织5S管理的成熟度进行系统量化评价,促进组织基础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基本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组织,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重大用户投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 以组织独立的二级单位或部门申报,并确保实施5S管理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
三、评价依据
《企业5S管理准则》
四、评价程序
(一)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二) 材料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签订服务协议。
(三) 现场评价准备及实施。具体评价时间将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及组织材料审查情况,与组织沟通确定。
(四) 中心对初步评价结果进行审议后,提交技术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
(五) 颁发证书。
五、评价结果
(一) 成熟度水平从低到高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级别。
(二) 对评价结果为“AAA”级(含)以上的现场,颁发评价等级证书和标牌。
(三) 组织若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现场获得“AAAA”及以上级别评价结果的,则该组织可评为“5S管理优秀单位”;组织若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现场获得“AAAAA”级评价结果的,则该组织可评价为“5S管理示范单位”。
(四) 有意向获得更高级别评价结果的组织或现场,在上一次评价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评价。
六、评价费用
5000元/人日。根据申报二级单位和申报部门数量以及管理复杂程度,确定评价所需人日数。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老师、付老师
电 话: 010-68416961、13671296389
010-68453941、13311116876
邮 箱:chaiyx@caq.org.cn、fuj@caq.org.cn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
2021年4月8日